第一条 学术会议服务联盟(Academic Conference Service Alliance,简称 CACSA)(以下简称“联盟”)是以学术会议产业的发展需求和相关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规范中国学术会议服务标准流程,提升服务创新能力和运营水平为目标,由积极投身于学术会议全产业链的优秀会议服务公司、会议中心场馆、设备租赁公司、设计搭建公司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学校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泛民间、开放式、跨界域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中国北京。
第二条 联盟是由北京美迪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中豪会议策划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澄驰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卫华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协科技术培训中心、成都市金马公关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广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锐企视觉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有谱视听设备有限公司、济南美迪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哲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及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按照联盟工作规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为促进联盟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联盟走向卓越并确保联盟愿景的实现,按照“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联盟人才、专业、技术优势,更好地为政府、为企业、为社会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特制定管理规定。联盟及其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运转均须遵守本规则及联盟章程。
第四条 联盟秘书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联盟章程和联盟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好联盟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五条 联盟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联盟成员、为行业、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标准、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促进形成完善的学术会议服务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应用市场,为联盟成员和用户创造价值及合作机会,最终成为打造初创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加速器,“中国服务”助推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联盟核心任务是搭建平台、整合资源、规范标准、开拓市场、落地项目。
第七条 联盟业务范围包括:
1、充分发挥联盟成员单位的作用,探索建立学术会议服务业发展新模式;
2、围绕联盟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流程,制定统一服务标准,开展服务评价;
3、搭建学术会议服务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在联盟的应用,促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
4、组织联盟成员防止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积极应对国内或国际纠纷;
5、积极开展对内对外合作交流,树立学术会议服务品牌,提高联盟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八条 联盟吸纳会员,严格遵守联盟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按入会条件执行。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独立法人资格;
2、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3、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4、 在学术会议服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5、认同本联盟理念,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正当行使会员权利;
第十条 联盟吸纳会员入会的程序,严格遵守联盟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按入会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入会申请书;
2、联盟秘书处初审申请书并上报理事长;
3、常务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联盟委托秘书处代表联盟与新加入单位签订加入联盟的申请书(协议书);
5、缴纳会费;
6、由秘书处代表常务理事会给会员签发会员证,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联盟章程,享有会员权利、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中国学术会议服务联盟单位类型、权利与义务 | |||
单位 类型 | 常务理事单位 | 理事单位 | 会员单位 |
年费 | 20000元/年 | 5000元/年 | 1000元/年 |
权利 | 按照联盟的规定使用联盟的相关标志 | 按照联盟的规定使用联盟的相关标志 | 按照联盟的规定使用联盟的相关标志 |
出席联盟会员大会 | 出席联盟会员大会 | 出席联盟会员大会 | |
申请成为发起单位的权利 | 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的权利 | 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权利 | |
对本联盟及本联盟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权 | 对本联盟及本联盟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权 | 对本联盟及本联盟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权 | |
在联盟官方网站的常务理事单位栏目展示公司相关资料 | 在联盟官方网站的理事单位栏目展示公司相关资料 | ||
优先发布公司项目信息及人员招聘信息 | 发布公司项目信息及人员招聘信息 | ||
优先满足公司采购需求 | 按次序满足公司采购需求 | ||
优先参与联盟项目的权利 | 参与联盟项目的权利 | ||
免费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 有偿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 有偿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 |
申请退会的权利 | 申请退会的权利 | 申请退会的权利 | |
义务 | 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利益 | 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利益 | 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利益 |
按照联盟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 按照联盟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 按照联盟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 |
遵守和执行本联盟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 遵守和执行本联盟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 遵守和执行本联盟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 |
接受联盟组织的监督、检查 | 接受联盟组织的监督、检查 | 接受联盟组织的监督、检查 | |
按照联盟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联盟布置的各项任务 | 按照联盟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联盟布置的各项任务 | ||
按照联盟统一部署发展区域理事单位及有序进行区域管理和监督 | 按照联盟统一部署发展区域会员单位及有序进行区域管理和监督 | | |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拖欠会费一年以上(含一年),经催促仍不交缴的或不参加联盟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及有损行业协会名誉或违背行业协会宗旨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相关负责人职权
第十五条 联盟设立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六条 联盟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负责联盟的运营管理,行使联盟章程规定的和理事会赋予的职权。联盟的重大事项须经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秘书长负责。受秘书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经秘书长授权,可代表联盟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十八条 各部门、分支机构正职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秘书长负责,并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直接接受、完成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他副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联盟经费来源:
1、会费;
2、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利息;
4、捐赠;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联盟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联盟自主确定,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联盟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理事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 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规则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规则的修改,由联盟秘书处提出修改动议,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则经主席、秘书长审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则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规则自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联盟平台采购类别及折扣价
1、平台采购类别为:
活动策划(学术会议、发布会、专业论坛、培训会)
人才培养(专业服务培训、专业技术培训、专业采购培训)
信息广告(会议信息、人才招聘、招标信息)
展览设计(平面设计、展台设计、LOGO设计、3D设计)
酒店预订(场地预定、用餐预定、房间预订)
车辆服务(商务车、轿车、大巴车、中巴车)
会务系统(网站平台、注册系统、幻灯系统、直播系统)
设备租赁(LED屏、投影、电脑、灯光、音响)
翻译服务(中文、英文)
摄影摄像(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相片打印)
喷绘搭建(展台、舞台、背景板、展架、易拉宝、拉网展架、海报)
印刷制品(胸牌、画册、折页、手提袋、不干胶)
表演服务(礼仪、主持、模特、唱歌、舞蹈、舞狮、戏曲、沙画)
礼品定制(纪念品、工艺品、奖杯、奖牌、奖章、证书、优盘、环保袋)
2、联盟单位折扣价表:
中国学术会议联盟单位折扣表 | |||
单位 类别 | 常务理事单位 | 理事单位 | 会员单位 |
折扣 | 7折 | 8折 | 9折 |
3、通过联盟承接的项目,并成交完成项目的需向联盟缴纳10%管理费。
三、年度成交量考核标准及激励方案
1、根据年度成交量达标考核标准如下表:
中国学术会议联盟单位成交量达标考核标准 | |||
单位 类别 | 常务理事单位 | 理事单位 | 会员单位 |
单数 | 20单/年 | 10单/年 | 5单/年 |
金额 | 200万/年 | 100万/年 | 50万/年 |
2、联盟平台交易量考核管理办法:
(1)以联盟名义承接的项目,并成交完成;
(2)按照在联盟平台交易的订单金额、数量进行统计;

